【公告】消费集券活动规则...

时间: 2020-04-16 11:25:31

软件服务及隐私条款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使用软件及服务,以下内容请仔细阅读。

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一项基本原则,我们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漏个人信息。公众号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如果您选择同意使用公众号软件, 即表示您认可并接受以下服务条款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2、我们将会使用您的以下功能:微信昵称、地标地址、WIFI网络、蜂窝通信网络、手机基站数据、SD、短信控制、通话权限,如果您禁止我们的公众号使用以上相关服务和功能,您将自行承担不能获得或享用本公众号相应服务的后果。

3、为了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基于技术必要性收集一些有关设备级别事件(例如崩溃)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并不能够让我们识别您的 身份。为了能够让公众号定位服务更精确,可能会收集并处理有关您实际所在位置信息(例如移动设备发送的GPS信号),WI-FI接入点和 基站位置信息。我们将对上述信息实施技术保护措施,以最大程度保护这些信息不被第三方非法获得,同时,您可以自行选择拒绝我们基于技术必要性 收集的这些信息,并自行承担不能获得或享用公众号相应服务的后果。

4、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个人信息,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以及注册或申请服务时需要 的其它类似个人信息;您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使用即表明您同意我们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合理使用。您可以自行选择拒绝、放弃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
5、由于您的自身行为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上述可能涉及您隐私或您认为是私人信息的内容发生被泄露、批漏,或被第三方获取、使用、转让等情形的,均由您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我们拥有对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活动说明

集券报销智能零售系统联合众多实体结盟商共同发起的一场特别助销活动,共同抗击疫灾中实体商家经营囧难等问题。

活动日期2020.04.01起-2021.03.31止。凡是在次期间到任何结盟商家消费皆可享受本次消费分红特惠活动。

活动规则:

1、商家使用该软件条件需缴纳软件使用年费3600¥/年,并拿出至少10%起推广预算或利润出来。且商家日销售额不低于1000¥起。

2、单笔消费额满30元以上时进入集券列表中

3、智能零售系统软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营造真实消费场景,不搞投机取巧,杜绝以拉人头形式参与,不设推荐奖励,单店单笔最大消费额限度最大500元起(根据各行业不同调整)同店同人连续消费不超过三单,防止假买假卖等恶意行为出现。

4、集券报销核销时会产生提现费率。


5、任何消费者获得分红条件是关注“新时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戚员中心绑定手机号并提交实名认证,任何达不到以上条件者造成或影响到不能报销等问题责任自负。

6、智能零售系统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条款修改更正及提前终止等权利。

7、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平台不能正常进行平台不承诺对生成中的集券进行核销。

8、以上条款 参与活动即视为默认接受,不再补签电子/纸质协议。

9、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使用问题请及时到消费店面咨询

10、系统采取交叉绘织式运行原理,分区(县)制、交织序列,这也是为区县代理的一种公平和市场均衡作用,怎么简单理解呢?就是本区商户为一个阵营,不论用户来自哪里不受消费限制,但分红根源在原区原店互动互通,

11、活动周期为365天不变,但用户集券待券序列清理期为90天,90天内未达到进入排序列表的将会清理,进入排队百分比的将按百分比的成功值予于报销,清理部分或完全清理部分将按消费额度的数值自动兑换成积金。

12、商户必须按活动规则中的日销售额的指标完成销售额,如销售额指标为1000¥的话,那么当日销售未达到的,本店待券者将会滞后排列,抢先完成销售额的商户,本商户待券列将会靠前。

特别警示:

 

任何商家或个人不以真实销售消费为目的(刷|单|造假)行为,造成信用值降0、封号、不予结算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