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消费集券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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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说明
集券报销智能零售系统联合众多实体结盟商共同发起的一场特别助销活动,共同抗击疫灾中实体商家经营囧难等问题。
活动日期2020.04.01起-2021.03.31止。凡是在次期间到任何结盟商家消费皆可享受本次消费分红特惠活动。
活动规则:
1、商家使用该软件条件需缴纳软件使用年费3600¥/年,并拿出至少10%起推广预算或利润出来。且商家日销售额不低于1000¥起。
2、单笔消费额满30元以上时进入集券列表中
3、智能零售系统软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营造真实消费场景,不搞投机取巧,杜绝以拉人头形式参与,不设推荐奖励,单店单笔最大消费额限度最大500元起(根据各行业不同调整)同店同人连续消费不超过三单,防止假买假卖等恶意行为出现。
4、集券报销核销时会产生提现费率。
5、任何消费者获得分红条件是关注“新时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戚员中心绑定手机号并提交实名认证,任何达不到以上条件者造成或影响到不能报销等问题责任自负。
6、智能零售系统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条款修改更正及提前终止等权利。
7、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平台不能正常进行平台不承诺对生成中的集券进行核销。
8、以上条款 参与活动即视为默认接受,不再补签电子/纸质协议。
9、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使用问题请及时到消费店面咨询
10、系统采取交叉绘织式运行原理,分区(县)制、交织序列,这也是为区县代理的一种公平和市场均衡作用,怎么简单理解呢?就是本区商户为一个阵营,不论用户来自哪里不受消费限制,但分红根源在原区原店互动互通,
11、活动周期为365天不变,但用户集券待券序列清理期为90天,90天内未达到进入排序列表的将会清理,进入排队百分比的将按百分比的成功值予于报销,清理部分或完全清理部分将按消费额度的数值自动兑换成积金。
12、商户必须按活动规则中的日销售额的指标完成销售额,如销售额指标为1000¥的话,那么当日销售未达到的,本店待券者将会滞后排列,抢先完成销售额的商户,本商户待券列将会靠前。
特别警示:
任何商家或个人不以真实销售消费为目的(刷|单|造假)行为,造成信用值降0、封号、不予结算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2020年04月01日